振亞
電動自行車、電動摩托車等以方便、快捷、價格便宜等優勢,備受人民群眾青睞,但同時也帶來非法改裝電動車現象不斷出現。主要原因是,一些消費者心存僥幸,為追求速度快、跑得遠而私自改裝;一些快遞員、外賣員為增加續航里程而拼裝、改裝。
非法改裝電動車的行為包括,拆除或者改換電動車限速裝置,改變電動機、蓄電池組,加裝座位、車篷、車廂、支架等。這些行為改變了電動車的原始設計和整體性能,導致電動車成為“馬路殺手”或“移動火源”。
拆除或改換限速裝置,會導致電動車的最高時速超過國家標準,增加安全行駛風險。改變電動機、蓄電池組,會導致車輛電路不穩定,從而增加失火風險。加裝遮陽棚或雨篷,會阻擋視線和加大車輛阻力,不僅影響車輛轉彎,還不利于駕駛人快速避險。近年來,因非法改裝電動車引發的事故屢見不鮮,給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了嚴重威脅。
當前,相關部門正對改裝電動車行為開展整治行動,從長遠來看,只有達到“三不”效果,才能實現標本兼治。一是加強對電動車生產環節的強力監管,督促電動車生產企業升級技術防范措施,并強化對電池生產企業的管理,從源頭上鏟除非法改裝電動車的土壤,實現“不能改”。二是聚焦流通環節,對線上線下發布非法改裝電動車信息進行定向監測,對銷售未經強制性認證的電動車,以及非法改裝電動車蓄電池、充電器等行為進行嚴厲查處,斬斷非法改裝的黑色產業鏈,實現“不敢改”。三是通過強有力的宣傳警示教育,提高公眾對非法改裝電動車危害的認識,促使消費者放棄僥幸心理,自覺抵制非法改裝,實現“不想改”。
總之,非法改裝電動車害人害己,期盼整治行動達到“三不”效果,有效杜絕安全隱患,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。
責編:王江林
來源:湖南日報·新湖南客戶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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